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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阵儿,刚刚毕业两年的董先生物色到铁西区滑翔附近的一套50多平方米的“老式房”,正期待着沈阳秋季房交会的开幕,好与房主过户交易。董先生说,“十一”之后就去找几家房产中介,把房产挂牌“出租”。
“半间卧室自己住,一室的出租。”才到手的房子,为什么选择跟别人合住呢?原来董先生毕业不久,目前月收入2000元左右,如果每月要负担按揭还贷,还要应付日常生活开销,比较吃力,所以出租另一半房屋,实现以房养房,可减少还贷压力。
9月11日,记者了解到,购买一套高档小区商品房自住,将“老房子”出租,这种“以房养房”的房产投资方式在沈阳已蔚然成风。
“以房养房”是否划算要算账
“以房养房”是否划算呢?从事房产中介多年的奥隆职业房产总经理夏先生介绍,原则上来说,如出租房产年收益率高于银行按揭贷款利率,则应出租,反之则出售。
他举例说,一套位于富民小区、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的老式住宅,目前市值估价为24万元左右。如果以月租金750—800元出租,那么一年的租金收益为9000—9600元,年租金收益率为3.75%—4%。从这一点,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出租后的收入,超过银行贷款利率是有一定难度的。而且租金收益要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和定价的影响,但新买的房子每个月银行贷款是固定的,也就是财务上的“收入不稳定而支出刚性”。按照上述计算结论,“以房养房”是不如“卖房款存银行”的。
但是,夏先生告诉,计算的结果是“以房养房”不划算,但是这个例子是没有考虑到二手房本身的价值增长,如果算上房价未来的上升空间,就是另外的结果了。
业内人士介绍,沈城“以房养房”的人群不占少数。今年1-7月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均价为3729元/平方米,比去年同期上涨5.4%,据此推算,沈城存量房价格每年的增长幅度应该在4%左右,再加上3.75%—4%的出租收益,就远远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了。因此,在沈阳“以房养房”是非常划算的。
“月光族”转身变“房东”
“本来可以买单间,总价低,但住着不舒服。此外,我单身,还考虑到外地父母要要来沈阳落脚,所以选择了购买了这个50平方米的‘一室半’,但是总价上去了,按揭压力也大了。”准备十一以后出租的董先生坦言。在此矛盾下,“月光族”的他便想出了这套房子以“自住+出租”的形式赚取收益,不仅实现了买房计划,而且真正成了“房东”。
这类“一半出租,一半自住”的房东大多数是高校刚毕业,或者是工作不久创业初期的年轻人,房款首付由父母资助,按揭款主要由个人承担,因为在创业初期,每月的按揭还贷成了不小的负担,于是,就想着出租部分房间收租金的方法,缓解经济压力。
“以房养房”派生“以房换房”
在沈阳,“以房养房”已经走进公众视线并为很多人熟悉,而由此派生出来的“以房换房”却并不是被人所了解。 据了解,目前在很多房产网站上,诸如“环境好,交通方便,配套设施齐全。入住子女可读育才小学。欲换面积大约在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这样换房信息众多。
据在北陵电影院从事房产中介五年有余的李先生介绍,“以房换房”最初被家族内部所使用,后来规模得以壮大,在陌生人与陌生人之间进行。“以房换房”的初衷颇多,“有的家长为了孩子上学,图一个好的学校,但手头资金又不富裕;有的需要资金,但房屋售出后又没有住处;有的想提高生活质量,扩大房屋面积,而在短时间内,自用房屋还难以出手……”李先生说。
而且,换房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在税务上有所减免。房主选择以房换房,可以申请退还转让个人所得税。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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