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3 不透明“全包价”虚高房价
去年11月初,贾先生在报纸上看到一套40万元的两居室,打广告的中介公司称这40万元的费用包含了所有需缴纳的税费及中介费等杂费。由于感觉不错,贾先生很快便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并办理了相关手续。没想到,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的那一天,贾先生却了解到,他所买房子的原业主与中介公司签订过合同,出售价格其实只有36万元。即使加上各种费用总共也不过37.3万多元,而中介公司却收取了他40万元的费用。
当贾先生拿着合同要对方退回多收的费用时,该中介却指出该合同中讲明用40万元购买该套二手房,40万元的价格里包括了所有的费用,并未多收取费用,不能退款。贾先生仔细查看合同后发现,合同中并未列出费用的明细。
●破解招数:1.将中介公司收取的费用及需要向相关部门缴纳的费用了解清楚;
2.最好在合同后附上《费用清单》,详细计算相关收费;
3.一定要同业主见面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明确买卖双方购房价格与售房价格是否相同,避免中介公司从中渔利,产生不正当差价。
精明提醒 买房前五项注意避免交易纠纷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还不十分规范,一些问题较为突出,如广告虚假、面积“短斤少两”、中介市场混乱及物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惠州市消委会近日提醒广大市民,房产交易纠纷可从五方面进行维权。
1.核实广告内容。消费者在看广告的同时,应进行详细的实地考察,多向有关管理部门咨询,核实广告真实性。如现在很多广告打出“就读某某学校”的承诺,在购房时应向开发商索取与学校签订的协议,看是否有入学名额等方面的限制。
2.了解附加信息。消费者应多了解楼盘、小区配套情况,包括学校、幼儿园、会所等综合设施情况,并应了解楼盘、小区建设密度(容积率),以判断楼盘、小区环境标准是否符合您的要求。
3.关注补充合同条款。第一次购房的人,最好与开发商约定一个退订的有效期限,以免订金被“吞”。此外,消费者应提前拿到统一印发的预售合同示范文本(或复印件),仔细研究各项条款。在洽谈合同时,房屋交付时间、面积误差的处理、规划设计变更的处理、房屋交付标准的约定及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等,应写入合同文本。
4.约定房产证办理时间。房产证是购房者证明自己对房屋具有所有权的凭证。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是否有开发商设置的陷阱,将办证的条件和期限进行额外的约定,将办理条件提高、办理期限延长等。
5.提前签订物业协议。消费者在购房之初,就对开发商提供的物业公司进行了解,并问清收费及相应的服务内容,以及该公司的品牌及市场口碑,这一点对投资性消费者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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