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禁止举办购物返券促销活动。对于违反规定的商家,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促销活动,拒不停止将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商务局27日向社会公布《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其中明确禁止近年来商家热衷的返券促销活动。
北京市商务局副巡视员李薇薇对此表示,主要是因为返券促销极易造成人员高度密集,形成很大的安全隐患。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这种促销行为,社会上意见较大。
促销规定共15条,主要针对可能引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促销活动,进行了适度规范。比如,规定对粮食、食用油、肉、蛋等重点监管的生活必需品的促销时间不得少于连续3个营业日,并且不得限制消费者购物的数量、时点和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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