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银行理财产品的表现着实让投资者很受伤,据普益财富与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的报告显示,3月份共有115款银行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到期,在信息公开的98款产品中,有10.2%的产品未实现预期收益率,6.1%产品到期为零收益。再回顾前段时间引起轩然大波的民生银行QDII产品因巨亏而清盘事件,在一个又一个“噩耗”的打击下,许多投资者难以心平气和,纷纷将矛头对准了银行,一时间关于“零收益,谁之过”的争辩不绝于耳。
“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这句耳熟能详的警示语,此时才真正显示出分量。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老百姓的腰包渐鼓,在当前物价上涨的趋势下,资产增值的愿望非常强烈。快速发展的银行理财市场成为投资宣泄的重要渠道。然而收益与风险并存,预期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更不等于没有风险。可以说,“零收益”、“负收益”给投资者上了一堂深刻的教育课。
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投资者风险意识仍然缺乏。相对于股票、国债等投资方式,理财产品是一种新兴的也是特殊的投资方式,投资者往往对其认识不足,再加上银行经常用高预期收益来提高产品的吸引力,投资者容易走进“理财包赚不赔”的误区。
其实,银监会在年初就发出警示:预期收益≠实际收益。大多数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与所投资标的的市场表现挂钩,理财产品说明书上的预期收益通常是在过往经验数据基础上预测得出,最高预期收益更是在理想状态下的结果,由于金融市场变化莫测,理财期满最终实现的收益,很可能与预期收益有偏差。然而盲目性的投资观念却使许多投资者只关心可能取得的收益,却很少关注潜在的风险,尤其是在行情大好的时候,容易跟风冒进。去年理财市场火爆时,投资者趋之若鹜,为如今的最终亏本埋下了隐患。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渴望有个好收益却颗粒无收甚至亏损,让投资者交了不菲的学费,投资者的风险意识理应觉醒。专家提醒,一般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与风险是成正比的。例如浦发银行被曝光的一款零收益理财产品,虽然这款产品最高年收益率为16%,但是,这只有当其挂钩的4只股票涨跌幅完全相等时才能实现,条件相当苛刻。因此投资者在作出决策时应先问“我将失去什么”,而不是“我将得到什么”,否则只能为自己幼稚的投资行为买单。
成熟的理财市场应该是投资理性的市场,投资者意识的转变无疑同时需要银行、监管部门等多方的努力。我们看到,在风险来临后,许多投资者认为银行的高预期收益率是罪魁祸首,觉得自己是被忽悠了,有的甚至以“陷阱”、“赌局”这样的字眼来评价理财产品。投资者的这种认识固然有其投资意识不成熟的原因,却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银行和监管部门对投资者的教育、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不够充分和到位。
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谈及理财产品负收益问题时表示,问题的关键不是理财产品出现了负收益,而是银行是否尽到了风险提示的责任。“银行一定要把收益和风险两方面的情况都说到,让客户来决定买还是不买,这样他们才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马蔚华强调,监管机构和银行必须要做的工作是培养投资者的风险意识。诚哉斯言,毕竟老百姓的钱来之不易,经不起折腾。在股票和基金市场上打拼多年的投资者,初入银行理财市场还只是菜鸟,投资经验的取得不能纯粹以他们的财产性收入大幅缩水为代价。
然而事实却是,银行在做产品推介时,往往是重收益、轻风险。许多银行的理财产品说明书,最突出的部分都是产品的“优势”、“预期收益率”等营销性介绍。风险提示部分篇幅短小,且不醒目。销售人员在介绍产品时,大多强化“预期收益率”卖点,谈风险多是轻描淡写,蜻蜓点水。这些情况很容易误导对市场没有判断能力的投资者。投资者在“只见其利、不见其弊”的情况下购买,一旦亏损也难免会产生上当受骗的感觉。
因此,在遭遇市场当头棒喝后,惊醒的不应该只是投资者。银行不顾风险揭示,一味追求产品销售量,损害的只能是投资者对于银行的信任度和忠诚度。在理财产品的投资上,银行与投资者应该是共赢的双方,而不应该是博弈的双方,银行更应将投资者教育放到与产品营销同等重要的地位。
实际上,监管部门一再强调,银行一定要认真做好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向投资者充分说明可能出现的亏损情况,复杂的产品可以举例进行情景模拟分析;银行内部要将投资者教育职能与产品营销职能分开,给予充足的资源保障,切实开展各项教育活动。但由于规范的不细化,缺乏对银行的实时监督,许多银行存在执行不到位的现象。
银行理财产品零收益风波愈演愈烈,涉及零收益和亏损严重的银行队伍也越拉越长。对于刚刚起步的我国银行业理财市场来说,如何顺利地渡过眼下的危机,不仅挑战银行的商业智慧,也考验着监管层的管理谋略。要恢复投资者的信心,银行和监管部门还须拿出更有力的措施。这样,我们的理财市场才能健康发展,真正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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