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年终奖的理财去向成为绕不开的话题。日前,本刊接到一些读者的投诉,称在银行经不住柜台人员的介绍诱惑,投保了不符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对此,本刊提醒大家在面对众多银保产品时需谨慎对待,在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再选择保险。
期缴趸缴需看清
2009年初,陈先生到银行存款时,遇到银行销售人员向其推销保险产品。由于销售人员称该款产品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陈先生决定购买,将身边的12000元现金悉数投保了该产品。
本想坐享其成等分红,没想到今年的催款通知单让陈先生傻了眼。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陈先生投保的为10年期缴型分红险,每年都需按时向保险公司缴付12000元。陈先生表示以自己的经济实力,根本承受不起如此高的期缴费。最终陈先生选择退保,并由此承担了55%的本金损失。
不同于基金、债券等理财产品,保险产品的缴费方式分为期缴和趸缴两类。以当下银行代理居多的分红险产品而言,多以5年、10年期为限;而万能险、投连险等产品则多以趸缴为主。因此,消费者在投保前,一定要看清保险合同上对于缴费方式的约定。
高收益莫轻信
银保产品的收益性也是消费者必须注意的重点。 “这款分红险往年分红收益7%,保本增值、稳赚不赔,不要太划算哦!”一些银保销售人员为了业绩,往往会夸大保险产品的具体收益。
为了防止营销员用较高的收益数据来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加强收益预期。去年10月1日,保监会下发《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就利益演示做了具体规定,以占据市场主流的分红险产品为例,用于利益演示的高、中、低三档假设投资回报率,分红险分别不得高于6%、4.5%和3%,而这些收益数据也只仅作为参考。
保监会方面表示,银保销售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时,对产品利益的演示都是假设的投资回报率,不代表保险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实际投资收益可能低于演示水平,甚至可能为负。
当银保销售人员推销保险产品时,可要求其提供产品说明书、保险条款和投保提示书。这三份材料被保监会规定在售前必须向消费者出示,其中详细客观的记载了该保险产品的实际保障范围,收益和风险等相关提示。切勿仅凭销售人员一面之词,就匆忙购买。
相关费用需注意
投连险和万能险产品在保费进入投资账户前会先扣除一笔费用,这笔费用称为初始费用。该费用主要是弥补保险公司的营销成本,其中最大的一部分用于支付销售渠道的佣金和手续费。如投连险的初始费用,保费在5万元以上的,初始费用比例不超过5%;保费5万元以下的,比例不超过10%。如投资者追加投资金额,则追加部分保费的初始费用收取比例不超过5%。
除此项费用外,保单每年还需收取管理费,还有包括客户风险保障费用。这类费用都将在投资帐户内被扣除。本刊提醒消费者,应当在购买保险前,了解所购保险将涉及的各项费用,根据自身的实际经济状况选择最合适的保险产品。
合理利用犹豫期
完成保险投保后,不等于万事大吉。因为不排除银保销售人员误导客户,使之投保了不符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
根据保监会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在投保人投保保险后10至14天的犹豫期内对投保人进行电话回访。届时保险公司客服人员会向消费者核实相关投保信息,并再次就保障范围、保险条款、责任免除、收益风险等情况向消费者进行告知。
如果消费者发现所购保险与自身实际需求有出入,或者家庭经济状况无法长期承担相关缴费义务,可选择在犹豫期内退保,并可拿回全部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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