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零收益甚至负收益理财产品的出现,让银行理财产品进入了多事之秋。
“银行理财产品现在进入了多事之秋,甚至可以说是存亡之秋。”昨日,在某网站举办的理财产品研讨会上,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如是说。自今年初以来,银行理财产品爆出多个零收益和负收益的个案,引发投资者的不满和信任危机。对此,参加研讨会的多名专家从个人、银行和国家等多个角度提出建议。
看宣传材料一定要看小字
“看理财产品的宣传材料一定要看小字。”国家理财规划师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彦斌举例称,有的宣传材料用大字印着“收益18%”,同时用小字印着“3年”,此时投资者不要误以为年收益率是18%。
银行的免责说明也往往用小字印在宣传材料上。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崇宇指出,这种免责说明通常是“本宣传材料不构成合同附件”。这一点非常关键,它意味着即使银行产品的实际运作与宣传材料不符,投资者也不能凭宣传材料去状告银行。但是,这些宣传材料往往写得天花乱坠,很具有诱惑力。
宋崇宇指出,目前在商品房销售中,开发商提供的宣传材料有的能够构成合同要约,今后如果发生问题,购房者可以拿着宣传材料去状告开发商。银行业并没有这样的法规,所以投资者一定要增强风险意识,应当冷静地看待宣传材料。
预期收益指的是最高收益
银行的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通常使用“预期收益”的说法。宋崇宇称,投资者通常认为“预期收益”指的是平均收益,但根据理财产品的计算方式可知,预期收益往往指的是最高收益。
宏源证券研究所模型分析师范为指出,在结构性产品中,最高收益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才可能实现,属于小概率事件。因此,投资者在购买时,有必要弄清楚实现最高收益的概率有多少。有的时候,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可能高达30%,但实现该收益的概率可能只有1%。专家呼吁,国家应该完善监管法规,实现收益率等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使普通投资者能更为直观地看懂产品。
金融学博士看不懂说明书
刘彦斌指出,老百姓的潜意识认为银行理财应该是不会亏的。在此背景下,银行应该主推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应该推高风险产品。此前,有银行推出挂钩股票的结构性产品,在运作过程中出现巨额账面亏损。范为解释说,这种产品投资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这些工具的属性是高杠杆、高风险和高收益,普通个人投资者难以把握。
刘彦斌称,有的结构性产品的说明书十分复杂,甚至金融学博士也看不明白,“如果你看不明白一件东西,那你就不应当买”。他坚持认为,在银行理财,投资者应当把资金的安全性放在第一位,应当购买低风险的固定收益型产品。“如果你要博取高风险下的高收益,那你就去炒股票、买基金,而不应该去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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