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银行理财产品市场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各银行推出的产品信息往往是不透明的、不对称的,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可能是一个黑洞。对于投资者来说,防范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的文字“陷阱”显得尤为重要,投资之前一定要树立正确的观念,避免走入误区。
“陷阱”一:预期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
各家银行的理财产品都会对其收益有个预期,但是投资者应该明白预期收益并不等于其实际收益。例如有的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为12%,但是其采用的是18个月的收益率,如果把它转换成年收益率,则是7.99%。,某商业银行的类基金产品说明书上注明:如果“开放日产品单位净值”大于“上次提取到业绩报酬时的产品单位净值”,那么,业绩报酬=开放日理财产品份额×(开放日产品单位净值-上次提取到业绩报酬时的产品单位净值)×20%。从这些文字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假设产品净值高于1.07时,超出部分的百分之二十就不归投资人所有,而归银行所有!因此,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同时,一定要看清楚产品说明书,千万不要被所谓的"最高收益"蒙蔽双眼。
“陷阱”二:提前终止不等于客户有提前终止权
对银行理财产品而言,如果投资者想提前赎回产品,可能会遇到以下四种情况:一是银行和客户均没有提前终止产品的权利;二是客户有终止权利,但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三是银行有最终解释权;四是规定投资者可以在某一天支取,但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例如一些银行理财产品,如果投资者在产品到期前赎回,就需要扣除一定比例的本金,或是按银行公布的价格赎回。如果扣除本金比例是3%,而当期预期收益也是3%,这意味着投资者提前终止没有任何回报。
“陷阱”三:保本风险被忽视
由于银行产品的火爆销售,为了吸引投资者的目光,各家银行对其产品的宣传更是存在隐蔽性描述。现在很多银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上会醒目注明其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这使很多投资者在挑选产品时疏忽了说明书上的其他条款。但是保本产品真的是无风险投资吗?当你认真产品说明书时会发现它的保本承诺是有前提条件,例如某款产品的说明书上注明在理财期内,如果投资者提前终止理财计划,那么保本条款不再适用。投资者在选择理财产品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其产品说明书,不要相信其口头宣传。理财产品的风险在产品合同中有约定。
“陷阱”四:汇率风险被忽视
对于外汇理财产品来说,投资者可能更不容易认识到其陷阱。例如某银行的一款理财产品收益率与某种外汇波动的范围挂钩,每个季度的第一天,如果美元的汇率在1.2?1.225范围内,投资者就有1.5%的利润;但是如果不在这个范围内,本季度利润则为零。此外,投资者还应该意识到,当理财产品到期时,一般都会兑换成人民币。人民币升值因素使得投资者面临的损失会越来越大。而且,理财产品期限越长,可能遭受的损失就越大。
“陷阱”五:普通客户成利益牺牲品
有些银行理财产品,在设计时会分优先级和普通级客户。一定情况下,普通投资者并不能平等分享其产品的最后实际收益。优先级客户会受到收益保护。举例来说,如果一款打新股产品,到期年收益率达到了20%,优先级客户除了可以拿到银行承诺的5%收益,剩下15%收益中,他还可以再拿到其中的10%,即总收益率的1.5%,这样算下来,优先级客户则能拿到6.5%的年实际收益率。投资者如果不分清楚该产品有没有分优先和普通级别,很可能就成了优先级客户和银行的利益牺牲品。
现在的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的专业术语越来越多,对于自己不能完全理解的理财产品,不要光听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就草率做出购买决定,产品说明书及理财合同的条文很难理解,一定要读懂说明书上的每一个条款,对于含糊不清的语句,要向银行的专业人士咨询。事实上,投资者对银行理财产品一知半解,盲目投资的情况十分普遍。不要等产品到期时,会有“怎么收益不对”或是“本金怎么没有到帐”的疑问。本刊再次提醒投资者,应该注重增加理财知识,加强对理财市场的基本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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