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9:“我们的大病险包含了32种疾病,其他公司的只保25种,我们的产品好多了。”
本刊忠告: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不能仅凭保障的疾病种类数量来选择,最重要的是考察条款中是否包含了常见的心血管、器官性和老年性疾病等这三大类基本保障需求。
【典型案例】
随着社会医疗改革的进行,很多人都希望能够通过保险来解决自己生病时的经济负担,于是健康医疗类产品成为很多人买保险的首选,重大疾病保险也成为一个热门险种。
不少公司的重大疾病险产品就拿自己所保障的疾病种类作为宣传重点。
从直观感觉来看,消费者通常会认为种类多的产品保障较全,而保险代理人也经常利用这一点"说事"。但事实上,保障疾病的数量并非越多越好。
【障眼黑洞】
比如,你是一名男性,买了一种三四十种疾病的重大疾病险,回头一看条款才发现,其中所列的重大疾病,有一些是专门针对女性的,如子宫癌;有 一些是针对儿童的,如骨髓灰质炎和少儿白血病;而这些疾病是成年男性永远不可能罹患的。但重大疾病险的保费是保险精算师按照该险所含各种疾病的发病比率等 各种指标综合得出的,保障的病种越多,保费自然越高。多保障一个疾病就对应增加了一份成本,男性买了含有女性和儿童特发疾病的产品,就是白白浪费了一部分 钱。技法剖析:将一种责任拆分为多个部分,或添加一些对客户无用的责任。虚晃一枪,让人以为它的保险责任很全面。
其次,一个“保障12大类重大疾病”的产品保障范围并不见得比一份“保障32种疾病”的产品要窄。因为医学上的疾病名称和我们普通人所理解的疾病 是不一样的。比如,A公司的疾病种类总数少,但是每个病种都是医学上的一大类,限制条件也很少,而B公司的疾病数量虽多,却都是限制条件很苛刻的小范围概 念,A的一个病种就可以涵盖B描述的两个甚至三个病种,那就不见得会“12<32”了。
还要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疾病虽然列入了保障范围之内,但条款对疾病的发生程度限制相当严格,到了条文中规定程度的患者一般已是重症中的重症,即便得到保险金也几乎没有机会生还,这类保障其实没有实际的意义。
【温馨提醒】
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一定不能仅凭保障的疾病种类数量来选择,最重要的是考察条款中是否包含了常见的心血管、器官性和老年性疾病,有了这三大类,基本上就满足了一般投保人的保障需求。然后,儿童购买重大疾病险一定要其中保有白血病,女性可考虑女性多发病种的重大疾病险。当然,有条件的话最好能拿给身边懂医学的朋友看看,因为现在大病条款中对疾病的定义非常专业化和细化。此外,观察期(在此期间不负赔偿责任)的长短也应该成为选择重大疾病险考量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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