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罗先生的这个案例来看,由于罗先生在签订合同时的草率和粗心,使得在罗先生和经销商签订的合同中,只有一个总价,并没有各个具体费用的明细价格,而最终收到的发票总额却与合同约定总价相差甚远。而经销商对此却以“合同为全包价合同,结算时不多退少补”为由,使得罗先生的维权之路走得甚为艰辛。
谨防“全包合同”陷阱
据了解,其实是销售人员在与车主就车辆总价、保险费用、上牌费用等一系列费用进行交涉的过程中,销售人员一般都会先将各种费用的具体金额列给消费者看,然后算出一个看似便宜的总价,消费者稍不留神就轻信了销售人员。
经由消费者同意之后,经销商便会在合同上只写出个合同的总价,其他各种费用项目则忽略不提,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所谓的“全包价合同”。
消费者与经销商签订的这样的合同实际上存在着很大的隐患。
因为,当销售人员向消费者介绍车辆及经销商服务的同时,销售人员会向消费者先提出各种优惠政策来迷惑消费者,比如在车价上进行一定的优惠、在保险费用的折扣上给出更低的折扣、或是在服务费上有所优惠等等,而消费者看到这些“好处”,往往就会被迷惑,最终同意在合同上只写明购车所需的总价金额,而其他的项目费用则忽略了。
但是,这个合同上的总价金额的实际计算方法,消费者却是不得而知的,直到拿到各项目发票或凭据时,才发现自己被经销商狠狠地宰了一刀。
由于经销商和消费者签订的这种购车合同上没有明确表明各项费用的具体金额,导致消费者没有充分有力的证据能够反驳经销商的这种做法。所以消费者在签订此类的合同时,不能草率轻信销售人员的所谓的各种“好处”,一定要保持一份清醒的头脑。
处理贷款手续:一问到底
消费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也应该全面了解经销商在哪些方面有机可乘。尤其是消费者在办理贷款购车手续时,经销商故意多收取款项,且不向消费者提供银行的借贷合同,又如贷款买车时,经销商强制消费者到指定银行贷款或到指定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收取高额手续费。
此外,也有在消费者分期付款手续完全办完后准备提车时,经销商却要求在原定车款基础上再交一定数额的现金才能提车。在这种情况下,经销商给出的理由很多,譬如从交首付款距离交全款的这几天车子涨价了,或者是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下贷款等各种借口。消费者应在贷款购车时仔细查看汽车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然后每一环节都追问到底,在双方对合同条款无争议的情况下再签字盖章。
签订合同:事无巨细
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应该要求销售人员必须将合同中的各个项目内容及其具体金额都要具体、明确、全面列出来。在签订购车合同时,消费者不能盲目随意签字,而是应该仔细阅读购车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如果销售人员在签订合同之前有列出各项目及其费用的,建议消费者将其留下保存,以便在遇到矛盾时,可以作为维权的凭证之一。
从购买汽车的品牌、产地、制造商、型号、批号、配置、选装设备,到车辆的颜色、装潢,甚至还要确定是否返修车、库存车,确定里程表公里数等。另外,有些车还要明确是原装还是组装。
经销商往往以较低的总价来吸引客户,但是却对总价的定义解释得很模糊。因此,在合同中要明确总价包含了哪些税费和代办的费用等。一般包括车价、购置费、保险费、牌照费以及销售商代办保险、贷款、竞拍牌照、上牌、装潢、取车或送车等有关购车事务的代办费。另外,还要明确是否有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以及有无免费项目、是否有折扣等。
此外,还要对具体的交付问题、质量、维修、售后服务问题,尤其是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均要一一列明。当其中一方出现问题时,就可以以购车合同为依据,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由于购车合同文本一般由经销商提供,因此难免存在不够客观公正的地方,而消费者也并不具备充分的法律知识,不一定能看出在条款上是否存在问题,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建议消费者可以找一位较为了解法律知识的朋友或是律师同往,让其看一下合同中是否存在不合理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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