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售促销
相较先前的几种误导,借用产品停售进行促销看似无害,但消费者冲动之下购买往往无法贴合需求。如果造成日后退保,同样得不偿失。
停售促销时,营销员的说辞有几个重点:首先强调停售原因是产品赔付率高费率太低,随后指出停售后的新产品费率涨价,赔付门槛会被抬高,最后祭出1996、1997年时的好产品停售后多少人后悔没买的“尚方宝剑”。概而言之,停售产品样样好,过了这村没这店。
对策
破解这一忽悠销售,首先要消除停售的产品就是好产品的偏见。保险产品的新陈代谢很大程度上由市场和产品开发水平决定,随着前两者的不断进步,保险产品的品质也将水涨船高。以2006年健康险大量停售和今年的新险种为例,新产品不仅对有无社保进行区分,而且增添了保障续保的条款,都是旧产品无法比拟的。
同时要避免有些营销员的“假停售”,据笔者所知,就有某营销员在销售时动辄停售,公司的产品被其“叫停”的十有八九,时间跨度长到一年。关于这一点,消费者可致电公司的客服电话咨询确认。
语焉不详
语焉不详的误导方式是消费者比较难以辨别的。具体表现是对于某些可能不利于销售的投保规则含糊其词。如附加医疗险的承保年龄最高至60周岁,续保最高至65周岁;学生、退休以及家庭主妇医疗险的投保额度限制;不同风险等级的职业费率不同;医疗附加险的费率随年龄增长而增长……
这些投保规则通常是公司因防范风险的内部原则,或合同上表示并不明了,短时间无法察觉。一旦发现,因为自己往往违规在先,即使发现也无法进行申诉。营销员说出口的话尚可以落笔为证,没有说的话要举证当然困难重重。
对策
一般来说,要避开内部核保规定就必须先骗过保险公司核保部工作人员的眼睛。部分营销员往往借口费率便宜,让客户修改年龄、职业等。只要客户坚持原则,并就保单的情况跟公司做一简单了解就可以避免有纠纷和损失。
俗话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对保险稍作些常识性了解,细看合同多求证,消费者练就火眼金睛识破保险误导并非难事。 作者: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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