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罗先生38岁,目前在北京市经营餐饮行业,年收入税后约为50——70万元,每年收入情况会有波动。2008年,其妻子因为突发疾病突然离世,罗先生目前独自带着9岁的儿子在京生活。
罗先生目前居住的是和之前和妻子一起购买的一套三居室,购买时曾背负100万元贷款,现已还清;另有一部汽车,每年养车费用约为3万元。
家庭资产方面,罗先生有200万元流动资金,由于一直有开办新店的想法,因此未将这笔款项做其他投资。罗先生希望2011年能将新店开起来,估计投资约为120万元。罗先生和儿子每月生活开支约为1万元,每年年底还要孝敬自己和妻子父母各5万元。罗先生为儿子投保了20万元大病和意外险,已缴费4年(需连续缴费20年),但没有给自己投保保险。>>>进来让专家为你的理财问题答疑解惑吧!
罗先生的理财目标包括在开办新店之余,能寻找到较为合适的投资、理财渠道;筹划自己的养老和儿子未来的教育;另外,罗先生和一名女士准备在未来两年内建立新家庭,对方的情况是离异无子女,罗先生想在婚前将财务情况划分清楚。
1.罗先生目前的财务状况存在什么问题?应如何改善?
罗先生的财务状况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投资渠道过于单一,二是自身缺乏保险保障,应及时着手加以改善。
⑴资产多元化、投资多元化,分散化解集中性风险
从资产结构来看,除自用房产和汽车外,罗先生主要资产均在餐饮业中,持有的200万元现金也准备用于投开新店,资产结构单一,存在过度集中的风险。罗先生除餐饮生意外,没有涉猎其他投资领域,只有经营性收入而无资产性收入,收入结构单一,不利于应对集中性风险。
北京是一个兼容并包的城市,餐饮业具有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罗先生凭借丰富的专业经验自然如鱼得水,不仅可赚取不错的收入,还可以结交广泛的人脉关系,加之其特有的港商背景,不妨考虑借助京港两地的差异发掘更多的商业机会,增加收入来源。
由于人民币的升值预期,持有人民币资产明显优于实行联系汇率的港币资产,但国内投资回报率较高的私募、信托、专户理财、股权投资等人民币品种门槛较高,动辄一百万元起,而A股市场尚未对港澳台同胞直接开放,全球最炙手可热的人民币资本市场,罗先生暂时还不能涉足其中。目前来看,可供罗先生选择的正规理财渠道并不多,罗先生可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考虑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风险型的H股投资,待资产积累至一定规模后,再委托私募、信托、专户基金等专业机构代为操作A股投资。
以罗先生的情况来看,餐饮业的回报率足以令人满意,新店开业后,收入还会继续增加,随着店面数量的增加,集中性风险也随之被分散。对罗先生来说,将自己擅长的主业做大做强就是最好的理财,没有必要盲目跟风、舍本逐末,刻意追求所谓的投资热点,要知道“适合的才是最好的”,国内餐饮连锁企业也不乏发展为上市公司的成功案例。
⑵完善自身的保险保障,解决孩子的后顾之忧
罗先生的儿子仅有9岁,做为家庭唯一的经济来源,罗先生本人尚未投买保险,这对自己和儿子来说,无疑是非常危险的。妻子两年前的猝然离世,给罗先生家庭带来重大影响,儿子成年之前,容不得罗先生发生任何意外,因此利用保险工具,规划好孩子未来生活与学习的经济基础是必要且可行的。
罗先生税后年收入50-70万元,根据保险“双十定律”:保险额度为家庭收入的10倍,保费支出占家庭年收入的10%。罗先生每年的保费支出约5-7万元,保障额度在500-700万元之间,罗先生为被保险人,儿子为指定受益人。
为避免自己发生意外使孩子丧失生存保障,罗先生可投保足额的定期寿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这部分保费支出不大。同时,购买累积式分红保险做为儿子的教育金储备。在保险规划方面可与专业代理人士深入沟通,选取最佳方案,为孩子和家庭多一份安心保障。
罗先生是港人,香港的保险业十分发达,在产品设计、服务保障等诸多方面都较内地更具优势,涉及养老及大病的保险品种,可考虑在香港购买。
⑶在生意和家庭之间构筑隔离墙,确保家庭财务安全
罗先生属于自雇人士,收支情况会有波动,为了不使生意上的得失影响到家庭生活,应在生意与家庭之间建立隔离墙,保留足以应对日常开销的资金,将资产进行明确划断,即使偶有交集,也应用毕归位,避免公私混用。
2.请针对罗先生的养老和儿子教育目标,为其做理财规划。
罗先生现有200万元现金,扣除新店投资120万元,还应预留一部分经营周转资金和家庭应急储备金,假设为20万元,这部分资金以货币型基金或其他超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形式持有,既保持较强的流动性又兼顾一定的收益性。
其余60万元闲置资金可分为三个部分:20万元购买分红型保险,用于子女教育和养老等特定目标;20万元购买黄金、白银等贵金属或收藏品,以抵御通货膨胀;20万元投资证券获取风险收益,可考虑H股或借道投资A股,待资金规模累积至百万以上时,再委托私募基金代为操盘。罗先生每年的收入结余,也可按保险、黄金(或其他收藏品)、股票等品种进行配置,但要增加银行存款或超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工具,保持必要的流动性。有关产品可在内地和香港两地择优选取。
3.罗先生如准备未来建立新家庭,需要在哪些方面加以留意,财产方面应做哪些准备?
家庭生活是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罗先生如果能够找到相知相伴的另一半,重新组建家庭,应该是一件值得称贺的事情。罗先生出于避免未来经济纠纷的考虑,未雨绸缪、对婚前财产进行必要的划定,无疑是理性的。但在实际生活中,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却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毕竟两个人走在一起,是要携手共度余生的,应尽量避免心存芥蒂,哪怕是一丝丝的不愉快。提前安排婚前财产,不仅需要双方的心胸与坦诚,也要借助一定的手段。
前面提到的保险其实就是一种定向赠予的方式,不仅实现了所有权转移,也为自己和孩子构建了充分的保障;所持有的真金白银或其他贵重物品,可以请自己的父母为孩子代为保管;现有房产是与前妻一起购置的,可考虑过户给儿子,但即使保留现状,从法律上讲也是属于罗先生的个人财产。
罗先生的女友离异无子女,想必也面临着划分财产的同样要求,罗先生不妨以孩子的名义,开诚布公地与其讨论这个话题,以书面或录音等形式约定下来,必要时可以请律师加以见证,毕竟两人看好的是共同的未来,而不是双方现在各自拥有的财产。
总之,对年届不惑的罗先生而言,儿子、生意和家庭一个都不能少,都需要用心去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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