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今年7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后,最为投资者关注的基金净值指标将不会受到大的影响。
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指出,基金持有的股票、债券等,通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当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初始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以及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按新准则编制的利润表中,该项在“收入”项目中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单列。这意味着,执行新准则后,基金持股的股价波动将直接影响其当期收益。但注册会计师朱德峰指出,《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已设置“未实现利得”科目,反映因投资估值增值或减值而产生的未实现利得,类似于新准则中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由于“未实现利得”作为持有人权益的组成部分,所以,按新准则进行的上述会计处理对基金净值指标的影响不大。此外,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基金经营业绩”包括已实现基金净收益和未实现利得两部分,因此,新准则对基金业绩的影响也有限。
对于新旧准则转换,专家工作组意见要求,在首次执行日,基金应当对所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目按照新准则进行重新分类、确认和计量,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因首次执行新准则而导致会计政策发生变更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根据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金额和列报前期的比较数据也应一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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