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预期定得有多高,投资者最关注的还是到期实际收益。近日,西南财大信托与理财研究所的一份统计报告显示,11月份到期的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收益情况基本符合预期,根据掌握的35只产品来看,有24只产品实现预期最高收益,主要是打新股类理财产品。不过,业内人士提醒,12月份到期的打新股理财产品收益未必有11月份乐观。
多数产品实现最高收益
统计显示,2007年11月份有57款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到期,其中47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10款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西南财大信托与理财研究所根据掌握的35款产品的到期收益率来看,这些产品整体上看收益实现情况良好,全部实现本金保证。其中有24款产品刚好实现预期最高收益率,4款产品实际收益率高于预期最高收益率,4款产品未能实现预期最高收益率,3款产品由于无预期收益率所以无法比较。
11月到期理财产品分两种,一种是提前到期(终止),另一种是自然到期。11月只有民生银行QDII二期“投资港股夺标计划”港币1年期产品提前到期。该产品投资于票据,收益与股票表现挂钩。由于产品投资期内挂钩股票表现较好,触发提前终止条款,该产品于11月自动终止,在3个月内实现16%的年化收益率,低于18%的预期最高收益率。
“打新股”产品是亮点
自然到期的产品中,打新股类理财产品较多,这些产品实际收益普遍较好。比如工商银行第17期人民币理财产品———新股申购型(3个月)实现26.5%的年化收益率,工商银行第12期人民币理财产品———新股申购型A款(半年)从以上产品的收益情况来看,实现17.3%的年化收益率,工商银行第11期“稳得利”B款(半年)新股申购产品实现15.6%的年化收益率,北京银行“心喜”人民币10个月期限申购新股产品实现11.3%的年化收益率。
从以上产品的年化收益率来看,期限越短的产品年化收益率越高,说明打新股理财产品在前3个月收益偏高,而从长期来看,收益将被摊薄。另外,在产品的选择上也有技巧。同样是工行的11期和12期产品,期限相同,收益却不同。记者发现,两款产品发行时的预期收益率相同,但业绩报酬的规则却不同,如第11期产品规定对高于8.8%的收益部分按40%的比例收取业绩报酬,而第12期产品规定对高于8.8%的收益部分按30%的比例收取业绩报酬。显然第12期产品对客户更有利,因此,投资者在选择产品的时候应该事先问清楚是按什么比例提取业绩报酬。
打新股产品的一个亮点是,11月份到期的工行10月末发行的“灵通快线”。该产品是只针对中石油的新股申购类产品,在12天的投资期内获得2.1%的实际收益率,年化收益率达63.9%。
正确认识理财风险
不过,业内人士同时提醒,“打新股”理财产品并非“一劳永逸”。由于近两个月股市低迷,且除了中国石油外,申购其它新股的收益率普遍较低。据统计,中国石油上市以来,截至本周二,两市打新股收益率平均值为0.35%;若剔除中国石油,则剩余的12只新股上市首日新股收益率平均值为0.12%。由于这类产品的期限一般是3个月以上,因此12月份或以后到期的打新股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未必还会有这么高。
另外,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一般被认为风险低于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相应地其实际收益率一般也较低。但是,如果收益率不及同期限的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其风险就明显偏高了。如11月到期的某银行金属系列之“锌锌”向荣美元理财计划产品,预期收益率为0—20%,实际收益率却为0。这也是35款产品中收益率最低的。不但丧失了机会成本,还得承受这段时间美元贬值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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