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期所批准,中国民生银行成为首批获得黄金期货自营会员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之一。这标志着中国民生银行可直接参与上期所的黄金期货交易,进行境内黄金期货自营交易及相关业务创新。商业银行开展境内黄金期货自营业务将有助于改善我国黄金期货市场的投资者结构、提升我国黄金期货市场的投资理念、促进黄金期货市场发展壮大。 自2007年9月11日证监会正式批准黄金期货上市以来,中国民生银行衍生产品业务部就开始积极探索商业银行参与境内黄金期货市场的途径和模式。2008年1月以来,中国民生银行衍生产品业务部即以黄金期货合约正式上市为契机,以“高标准、稳起步”为指导思想,正式开展中国民生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自营业务的准备工作。一方面密切关注监管层关于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的相关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银监会与上期所的要求准备自营会员资格的申请材料;另一方面依托自身的专业实力,在开展境内黄金期货自营业务可行性调研的基础上,就盈利模式、风险控制机制、产品创新等开展深入研究,并积极开展技术、人员及制度等方面的准备。
开展境内黄金期货自营业务将有利于中国民生银行全方位介入国内期货市场,在期货交易领域迈出具有战略意义的第一步。将丰富中国民生银行现有的黄金业务品种,为中国民生银行已开展的黄金现货业务提供更便利的套期保值渠道,并有利于中国民生银行以此为基础设计低风险黄金理财品种,为客户提供更丰富的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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